得一简报(第五十九期)上千家私募迎来大整改!谁被改?如何改?最新四大要点整理

  2017-04-10 本文章690阅读


靴子落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又迎来一项新规。

此前,监管部门释放出“禁止股权、证券等不同类型基金同时兼营”的信息,这个周末被证实并施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3月31日晚间,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明确要求“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现阶段,存在部分私募机构“以某一类型管理人备案,但发行另一类型基金产品的情况。”其中,私募股权基金为“重灾区”,不仅是做一级市场股权投资,还去发二级市场产品,“甚至去发非标。”


多位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的私募人士认为,新规意味着私募机构不得兼营一、二级业务,而受利益驱动,大量资金向股权私募基金转移,同时兼营证券、股权投资的上千家私募机构需要抓紧时间整改,“长远来看,私募未来更好地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


私募登记备案新规“四大要点”


“现在规模很大,市场很乱,一个管理人只能管理一类私募基金。”市场人士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新规总体要求。

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可以梳理出以下四大要点:



第一:“四个一原则”



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只能登记一类机构业务类型,只能备案同一业务类型的私募基金,只能从事一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中基协原文是这样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等机构类型,以及与机构类型关联对应的业务类型中,仅选择一类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进行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只可备案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不可管理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不符的私募基金;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据了解,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并属于一种机构类型,即“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第二:如何经营多类型私募基金业务



设立多家私募机构,分别申请登记成为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中基协原文是这样说的:“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确有经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长期展业需要,可设立在人员团队、业务系统、内控制度等方面满足专业化管理要求的独立经营主体,分别申请登记成为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第三:兼营多类型业务的私募整改



1. 整改模式:以“多选一”的方式重新确认自身机构类型,即从已登记的多类型业务中,选择且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作为自己的展业范围。

2. 整改路径: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提交机构类型与业务类型变更申请。

3. 整改完成前的基金备案限制:不整改完成,不得新增基金备案申请。

4. 对已备案且正在运作的存量私募基金的处理方法:在基金合同(包括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到期前,仍可继续投资运作,但不得在基金合同到期前开放申购或增加募集规模,基金合同到期后应予以清盘或清算,不得续期。

截至目前,已有219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遵循专业化管理原则,完成登记备案。


第四:目的是“私募专业化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私募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管理原则,切实建立有效机制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提升行业机构内部控制水平。”这是中基协的表态。新规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自律规则制定而出。

西藏银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毛晋楠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直接意味着私募机构不得兼营一、二级业务,“私募更好地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有利于私募基金行业的长远发展。”

“私募基金规模已经突破11万亿大关,超越公募基金。其中很大一部分其实是私募股权基金,在利益驱动下,很多资金往一级市场或者说股权投资基金转移,风险很大。” 毛晋楠分析,新规对于专注于二级市场投资的基金影响不大。


私募股权基金“彪悍式”增长


近几年,私募股权基金规模大跨步发展,是私募基金整体规模增长的主力。

中基协最新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中基协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8306家。已备案私募基金48626只,认缴规模11.35万亿元,实缴规模8.55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28.23万人。

其中,截至今年2月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数量比1月份增加172家,达8621家;私募股权基金增加451只,达到1.69万只;私募股权基金实缴规模增加1197亿元,总实缴纳规模高达4.89万亿元。

相较之下,2月份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比1月份增加70家,达到7978家;私募证券基金增加572只,达到2.79万只;而私募证券实缴规模仅增长180亿元,总体仅为2.8万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从规模增长速度,还是从整体规模体量进行比较,私募股权基金都比私募证券基金显得“彪悍”,造就了11万亿的私募市场。

从整体环比增速来看,2月份私募基金认缴规模增量和增速较1月份明显放缓;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却减少了2家,降至145家。不过,管理规模20亿元-50亿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增加了10家,50亿元-100亿元的增加了7家。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中基协官网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共有7077家私募股权基金,100亿元以上规模的私募股权基金有132家;而超50亿元规模的私募证券基金共91家。

值得一提的是,百亿级私募中,私募股权基金占了九成,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广东(除深圳)、天津等地。经济发达的地区和省份无疑是私募基金集中地。



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登记、备案私募基金时,应当如何落实专业化管理原则?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自律规则,为进一步落实私募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管理原则,切实建立有效机制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提升行业机构内部控制水平,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等机构类型,以及与机构类型关联对应的业务类型中,仅选择一类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进行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只可备案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不可管理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不符的私募基金;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确有经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长期展业需要,可设立在人员团队、业务系统、内控制度等方面满足专业化管理要求的独立经营主体,分别申请登记成为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问:已登记多类业务类型、兼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如何按照上述专业化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答:截至目前,已有219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遵循专业化管理原则,完成登记备案。为协调统一行业自律管理标准,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https://pf.amac.org.cn)中已登记多类业务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协会相关后续安排,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专业化管理事项的整改。

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从已登记的多类业务类型中仅选择一类业务类型作为展业范围,确认自身机构类型,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提交机构类型与业务类型变更申请,以落实专业化管理原则。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须在完成机构类型与业务类型的变更确认之后,方可提交新增私募基金备案申请。

针对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已备案且正在运作的存量私募基金,若存在基金类型与管理人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所选择业务类型不符情形的,在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到期前仍可以继续投资运作,但不得在基金合同到期前开放申购或增加募集规模,基金合同到期后应予以清盘或清算,不得续期;同时协会将在相关私募基金公示信息中,对此情形予以特别提示。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就此事项向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者及时做好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END-


来源:券商中国、中国基金业协会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来源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一键咨询